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药品抽检公告显示,包括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等在内的30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性状、含量测定。
此次不合格饮片包括菊花和连翘。30家企业中,有29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菊花不合格,其中21家企业生产的菊花性状不合格,包括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等;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菊花含量测定不合格;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菊花则是含量测定与性状均不合格。
另有北京亚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含量测定(连翘苷)不合格。
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药材和饮片的“性状”系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采收、加工、炮制、贮藏等环节操作不规范,以及人为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过度硫熏等行为均可导致中药材及饮片性状不合格。
药材和饮片的“含量测定”系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对供试品的有关成分进行检测。含量测定选定的指标多为中药材及饮片的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加工等环节操作不规范(如种植环节滥用生长调节剂,生长期不够、采收季节不适宜,加工方法不当、饮片炮制不规范等)均可引起指标成分含量变化,导致含量测定结果不合格。
这并非云南白药中药材首次出现问题。今年1月,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的黄连检出金胺O,存在染色问题,同时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总灰分、水分或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就今年两次因中药材问题上黑榜一事,新京报记者致电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是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事,她并不掌握这个信息,将先和子公司了解情况后再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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