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向其所属刊物主编发出邮件通知,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将华为及其附属68家公司纳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为由,不允许华为的员工在其所属刊物的同行评审阶段担任期刊审稿人或编辑,此行为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巨大震动。
IEEE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非营利性专业技术学会,虽在美国纽约州完成注册程序,但其从事学术活动带来极大的全球影响力,制定的技术标准更适用于全世界大部分国家,本应是兼具标准性与权威性的国际性学术组织。IEEE在其章程中也认定自身行动是跨区域、跨国界的,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得。但令人失望的是,IEEE此次的决策明显有悖于其价值观与理念。
我作为中国通信学会会员有理由认为IEEE的行为和决定,过于草率和鲁莽,特发表以下声明,以阐明IEEE此次行为的严重不当:
一、因某一特定的身份特征而限制审稿人或编辑参与其领域的学术活动不符合当今世界的学术研究理念。学术研究活动应当是理性和纯粹的,作为世界范围内拥有权威影响力的学术组织,IEEE应当坚持不受任何政治色彩所影响的纯粹学术精神和社会担当,这是学术研究工作赖以推进的基础。
包括华为员工(会员)在内的IEEE各领域科研人员和学术精英,他们是以学术和技术专家的身份参与IEEE所属期刊所组织的审稿与编辑活动,其学术行为完全是一个自然人的非职务行为,与法人行为无直接关系。
二、IEEE的决定和行为有悖其创立的宗旨和目标。IEEE及其前身美国电气工程师协会(AIEE)和无线电工程师协会(IRE)的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其后更提出了鼓励技术创新,为人类谋福祉的工作使命,以及成为全球技术团体和各地专业技术人员必不可少的助手的工作愿景。IEEE限制华为员工参与学术研究活动的行为有悖于其宗旨和目标。
三、限制学术活动的法律依据缺失。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把华为列入实体清单依据的是美国《出口管理条例》,而该条例的特点是对外国的贸易活动加以限制,主要管辖的范围是“商品,技术和软件”,并没有涉及个人的学术研究活动。
IEEE的系列学术研究是为了促进技术交流与发展,其本身属于非盈利性学术活动,绝不会带来任何商品、技术和软件相关的价值或权利的转移,与《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IEEE的声称基于《出口管理条例》进而采取限制学术活动的行为,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
四、决策程序不透明。对审稿人、编辑或其他参与IEEE学术活动人员采取的限制乃至阻碍行为,不能只是一纸内部邮件及相关人士间的转告行为而生效,应当通过IEEE理事会做出正式决议。
虽然在内部邮件曝光后,IEEE官方发文正式表明立场并提出要求,但这一行为的决策过程目前仍不明确,使人难以信服。况且IEEE下设各学会及委员会各自管辖及研究的领域不同,由IEEE总部一纸公告而限制所有分支机构有华为员工参与的编辑、审稿活动,违背了组织章程和学术自治原则,带来的影响范围远远超出《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制范围。
五、IEEE混淆企业行为、政治行为和个人的学术行为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本是作为全球最大规模学术组织不该犯的错误。IEEE一直标榜自身是“非政治性”的全球性组织,但其依据的BIS对华为企业行为的某些判定,是企业行为与政治行为交错的产物,而阻断华为员工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完全混淆了企业行为、政治行为和个人学术行为三者之间的关系。
必须明确,IEEE是纯粹的学术组织,其会员都是自然人,他们参与IEEE的活动完全是基于学术目的,不存在任何政治色彩,IEEE限制华为员工参加审稿等学术评价活动的行为,明显背离了其“非政治性”的价值取向。
六、未生效却先执行。目前,美国政府对于华为的“实体清单”禁令已决定延迟90天执行,企业间尚需要时间来升级软件以及处理一些合同义务问题,而IEEE执行主任兼首席执行官发出的IEEE禁令邮件中却提及“已被分配论文的华为员工寻找替代者”。事实上,“实体清单”禁令尚未正式生效, IEEE负责人却急于对“实体清单”禁令签发前发生且持续中的学术行为实施限制性禁令程序,其行为明显不当。
IEEE在其声明中称:“所有IEEE会员,包括华为员工,都可以继续正常保持IEEE个人及企业会员资格,并行使投票权;正常订阅、访问IEEE的数字图书馆并阅读IEEE其他出版资料及文献;正常提交技术论文并正常进入发表审核流程;正常参加并出席IEEE赞助的学术会议及活动,并可以赞助或接受IEEE的奖项。与华为有关的会员还可以正常参加商务、后勤和其他会议,包括参与学术大会的策划。”
笔者不禁想问:既然所有IEEE会员,包括华为员工都仍然享有以上的权利,那么当然也有权参加IEEE“审稿等学术评价活动”的权利,为什么IEEE会偏偏限制IEEE(华为员工)会员参与“审稿等学术评价活动”的权利,IEEE的这个有针对性的 “审稿禁令”究竟是在执行《出口管理条例》的哪个条款?
综上所述,IEEE做出限制华为员工参与学术研究活动的行为是片面和不理智的,该行为无论从学术研究、法律依据、行为属性等各方面考量均属严重不当,且违背了自身的设立初衷。IEEE在其反歧视规定中所树立的,维护其成员在职业生涯中不受歧视和骚扰的理念正被其自身所动摇,这恐将对全世界学术生态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IEEE一直标榜自己是世界最大的以技术进步为目的的学术组织(THE WORLD’S LARGEST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CHNOLOGY),然而,此行为已经明显带来IEEE及其下设委员会和期刊的学术倒退,如不尽快加以修正,最终将有可能导致国际上学术交流活动的恶性连锁反应。
笔者作为中国通信学会(CIC)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对IEEE的这一行为表示极大的失望和遗憾。为此,笔者呼吁:希望IEEE能尽早停止错误行为,尽快还原IEEE“成为全球技术团体和各地专业技术人员必不可少的助手”这一学术愿景的本来面目。
友情链接